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生),为使我校2015年接收招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5、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二、资助与奖励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所有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除外。资助标准为每生6000元/学年,分10个月发放。
2、研究生学校助学金:用于补助所有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以及破格录取研究生除外,资助标准为每生6000元/学年,分10个月发放。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奖励人数根据辽宁省下达指标确定。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将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情况、科技创新能力和竞赛等因素设立。一等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金额6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覆盖面20%,金额4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覆盖面30%,金额3000元。
5、研究生入学奖学金:录取“985”、“211”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毕业生(有学士学位,三本除外)除法学外被我校录取,报考我校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符,享受入学奖学金:“985”院校学生5000元,“211”院校学生3000元。
三、接收工作安排:
1、申请人必须在2014年9月28日至10月17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我校将于10月25日前完成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四、其他说明:
1、复试:我校推免生复试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突出考核考生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
2、体检:推免生须在复试前参加我校制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参加复试。
3、申请人必须保证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填报的报考信息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
联系部门:辽宁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416-4198179
传真:0416-4198978
网址:http://zjc.lnut.edu.cn/yjszs/inde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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