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4、遵纪守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6、毕业时须获得学士学位,未获得学士学位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申请材料
1、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一份;
2、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该生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3、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出版刊物或代表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获奖证书和外语水平考试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4、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单。
申请材料请于复试时上交到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综合楼236)。
三、申请程序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2015年推免生的申请和录取工作全部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申请我校的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人数请参阅《吉林财经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中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需在24小时内能点击确认,方可来校进行复试,复试主要以面试为主,考查学生运用基础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路和能力。复试合格后在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需在24小时内回复。
3、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
4、为保证招生计划顺利进行,被录取的推免生将不允许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与奖助学金与统考生同等待遇。
五、联系方式
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邮编:130117
电话:0431-84539140(兼传真)
网址:http://yjs.jlufe.edu.cn/web/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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