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攻读硕士学位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获得推荐免试资格。
6、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新考试体制下CET4的成绩≥425分);外语为小语种的必须获得该语种国内公共外语相当于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攻读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除具备申请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并有培养潜质。
2、所学外语语种须符合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语种要求。语种为英语的须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新考试体制下CET6的成绩≥425分);小语种的必须获得该语种国内公共外语相当于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
二、申请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核
①凡申请免试攻读我校2015年研究生(含直博生,支教团、特长生和“2+2/3”等)须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tm。
②接收学院最晚在10月9日前完成报名资格审核,并向通过审核的推免生发放复试通知。推免生报名后请及时关注系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2、复试安排
①复试时间:9月29日至10月16日期间,详见学院公布的复试办法,具体由各学院安排并负责通知。
②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或实践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综合素质面试。详见学院公布的复试办法。
③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100分)=专业笔试或实践测试(100分)40%+外语听力及口语(100分)20%+综合素质面试(100分)40%,60分及格。
④复试比例:原则上按120-150%比例进行复试,具体由各学院学科确定。
⑤复试时需携带材料:
l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l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原件);
l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TOEFL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l其他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学术论文或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1份;
l申请攻读直博生的同学另需提交两份教授以上专家推荐信(专家从事学科专业应与申请者拟申请学科专业相同)和一份个人陈述(要求1000字以内)。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下载中心栏目下载专家推荐信和个人陈述样表。
3、体检
①所有接收的推免生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②我校统一体检时间:10月10日8:00-10:00;地点:校医院。要求空腹。未能在该时间段体检的推免生可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最晚应于10月16日前上交。
③体检表:研究生院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填写相关内容,粘贴照片后由学院在照片上加盖公章。体检全部结束后体检表交校医院。
④收费:校医院将按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体检费。请推免生持加盖学院公章的体检表提前一天到校医院交费。
4、录取
各学科专业按照招生计划,根据推免生复试总成绩排名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系统中发放待录取通知,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①复试总成绩或复试单科成绩不及格。
②体检不合格。
③无导师接收。
三、接收推免生学科
2015年我校除了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的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外,其他各学科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请参考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各学科专业接收推免生计划数以推免系统中发布的为准。其中我校国家重点一级学科林学所属的七个二级学科可接收校内外优秀推荐免试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
090701林木遗传育种090702森林培育
090703森林保护学090704森林经理学
090705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090706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
090707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四、学费及待遇
1、学费标准
2015年我校学术型硕士学费为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中的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及翻译硕士学费的学费为10000元/年,会计硕士为13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为15000元/年,其余专业领域(不含MBA)学费均为8000元/年。
2、奖助
所有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及非在职骨干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均可享受6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一年级均可享受8000元/年的一等学业奖学金,二年级(含)以上根据学校文件参评学业奖学金;优秀的硕士研究生还可以获得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以及专项奖学金。研究生在校期间还可申请“三助”岗位,每月获得200-600元不等的岗位津贴。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五、其他
1.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在国家、省市以上大赛中获奖、或来自“211”、“985”及其他全国重点大学,录取时优先考虑。
2.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3.凡申请人在取得录取资格后出现以下情况者,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政审、体检不合格。
4.直博生的学习期限为5年,按博士生管理,享受博士生的待遇。一般于第二学年进行博士生中期考核及博士综合考试,通过考核者,继续博士阶段学习;两次未通过考核者,作退学处理。兼职博士生导师不招收直博生。
5.我校各学院联系电话:
001林学院:62336354 xuxinzhao2010@126.com | 002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62336013 yangdi@bjfu.edu.cn |
003工学院:62337050 gongban@bjfu.edu.cn | 004信息学院:62338147 zhangping@bjfu.edu.com |
005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62338358 cailiaoyjs@bjfu.edu.cn | 006园林学院:62336634 lyon1981@163.com |
007经济管理学院:62338109 xiachfbj@163.com | 008水土保持学院:62336324 woshiduruo@126.com |
009自然保护区学院:62336724 liufang525@qq.com | 010人文社会科学学院:62338383 [url=mailto:dongm99@bjfu.edu.cn]dongm99@bjfu.edu.cn[/url] |
011外语学院:62337732 [url=mailto:zhm0501@126.com]zhm0501@126.com[/url] | 012理学院:62338375 figureyu@163.com |
01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62336615 jinchensmile@163.com | 014 艺术设计学院:62336564 zhouzhenxing@bjfu.edu.cn |
6、推免接收工作投诉受理电话:研招办:62338214邮箱:yzb@bjfu.edu.cn
纪检监察:62338218/62336542jiwei302@bjf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