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达到所在学校推荐免试条件且获得推荐名额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学校必须为具有教育部推免权的高校。
一、接收类型及相关要求
(一)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简称:推免直博生)
1、英语必须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合格水平(合格线为430分)。
2、招生人数请查阅《本校推免(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推免直博生招生人数”。
(二)推荐免试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简称:推免硕博连读生,招生专业仅限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
1、英语必须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合格水平(合格线为430分)。
2、只接收本科毕业于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临床医学专业的推免生。
3、招生人数包含在《本校推免(硕士、硕博连读)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推免硕士生招生人数”之内(具体接收人数根据实际录取情况确定)。
(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简称:推免硕士生)
1、英语必须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及以上合格水平(合格线为425分)。
2、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的学生要求本科毕业于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专业,
3、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护理学(101100)、护理硕士(105400)”专业的学生要求本科毕业于护理学专业。
4、招生人数包含在《本校推免(硕士、硕博连读)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推免硕士生招生人数”之内(具体接收人数根据实际录取情况确定)。
二、报名及复试录取程序
(一)上述所有推免生均需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报名、网上缴费。
(二)复试时向各所院教育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含原件、复印件):
1、在校历年成绩单(须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
2、申请推免直博生、推免硕博连读生者须提供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证书或成绩单(430分以上),申请推免硕士者须提供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证书或成绩单(425分以上)。
3、《本校接收推荐免试生登记表》(附后),一式三份。
4、推荐学校出具的具备推荐资格的证明信、或已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三)复试
1、各所院向学生发复试通知。
2、复试内容:专业课笔试、口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查。
3、查验原件:上述“(二)”中的各项原件。
4、体检的具体时间由各所院教育处安排。
(四)录取
对拟录取的推免生,我校将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向学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并经学生确认后,即完成录取接收手续。
三、我校为财政部6所“小规模特色高校”的试点学校之一,研究生经费不低于“985、211”高校
硕士生基本助学金不低于1500元/月(覆盖面100%),学业奖学金10000、8000、5000元/学年(覆盖面由学校制定),所有推免(硕士、硕博连读)生均享受新生奖学金,用于冲抵第一年学费。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覆盖面由国家制定)、其他岗位助学金、奖金不含在内。
博士生基本助学金不低于2000元/月(覆盖面100%),学业奖学金15000、10000、6000元/学年(覆盖面由学校制定),所有推免直博生均享受新生奖学金,用于冲抵第一年学费。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0元,覆盖面由国家制定)、其他岗位助学金、奖金不含在内。
四、收费
硕士学费收费标准:8000元/学年,博士学费收费标准:10000元/学年,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致。
硕博连读、直博生的第一阶段博士预备期按硕士生标准收费,转博后按博士生标准收费。
五、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本校拟招收推免生(含推免直博生、推免硕博连读生、推免硕士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七、接收推免生的招生计划(含推免直博生、推免硕博连读生、推免硕士生),不接收统考生报考,因误报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