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学校招收海洋科学、船舶与海洋工程、水产、工程(交通运输工程领域)和农业推广(养殖、渔业、农业机机械化、农村与区域发展、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农业信息化、食品加工与安全和设施农业等领域)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热爱海洋和农(渔)村工作,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本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28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要求:
①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②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③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④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5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⑤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⑥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天下贰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⑦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要求
①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②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③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④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⑤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⑥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⑦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⑧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3.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学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否则不准予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
2014年12月15日~29日15:00,考生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
学术型研究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均分为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
第一阶段——初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28日
二)初试科目
1. 学术型研究生
考试科目设置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① 第一单元:采用统考政治理论试题。
② 第二单元:采用统考英语一试题。
③ 第三单元:海洋科学业务课一为学校自命题科目,也可选用统考试题;船舶与海洋工程业务课一选用国家统考科目数学一;水产的业务课一可以选用国家联考科目,也可采用学校自命题试题。
④ 第四单元:海洋科学、船舶与海洋工程业务课二均采用学校自命题试题;水产的业务课二可采用国家联考科目,也可采用学校自命题试题。
2. 专业学位研究生
考试科目设置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① 第一单元:采用与学术型专业相同的统考政治理论试题。
② 第二单元:选用统考英语二试题。
③ 第三单元:交通运输工程业务课二采用统考科目数学二。农业推广硕士业务课二采用招生考试试题自行命制。考试内容根据《2012年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农业知识综合》科目命题指导意见》(农推指委[2009]12号文件)执行,其中:
养殖和渔业领域采用340-《农业知识综合二》,农业机械化、农业信息化、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采用341-《农业知识综合三》,农村与区域发展、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领域采用342-《农业知识综合四》,设施农业领域采用340-《农业知识综合二》和341-《农业知识综合三》,具体考试内容见学校各科目考试大纲。
④ 第四单元:业务课二试题由我校自行命制。
第二阶段——复试:
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5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学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公布。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与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方式为笔试。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须在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2]2号)规定执行。
(五)录取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六)学制
海洋科学、水产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被选拔为中日、中挪双硕士学位项目的学制为3年。
(七)收费标准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3.定向培养及破格录取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研究生学费按学年收取,不提前预收;学费按学校规定学制收取。
(八)奖助政策
1. 研究生入学一年级均可获得学业二等奖学金(8000元),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年生均不低于8000元,原则上覆盖面100%。
2. 凡是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给予2400-3000元的个人培养资助经费。学位论文期间不少于5000元助研津贴。
3. 对学习成绩优秀的考生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根据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结合研究生入学时的初试成绩和毕业院校等进行综合评定。新生奖学金分特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特等奖享受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一等奖10000元/人、二等奖5000元/人、三等奖3000元/人、优秀奖2000元/人,具体见新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4.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校100%安排“三助”岗位,根据工作量给予津贴,一般助管满额工作津贴每月500元。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研究生,学校将通过采取减免全部或部分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其资助力度。
5. 在学期间,研究生可参评获得国家奖学金、学校王成海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干部奖学金、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等,具体见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支持申报浙江省教育厅、科技厅和团省委各类创新科研项目。
6. 为鼓励优秀考生从事国家海洋事业,我校从第一志愿优秀考生中优先选拔相关专业的出国交流生和中外双硕士学位项目研究生,并通过专项经费一定程度支持用于出国交流和中外双硕士学位项目。
7. 入学后,凭车、船票报销复试来回路费(飞机票、高铁或动车票折合后报销)。
(原标题:2015年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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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学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