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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4年度公开招聘人员(非教学岗位)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是浙江省旅游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萧山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7个岗位共17人,均为非教学类岗位。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4年非教学岗位招聘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凡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留学人员须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考。
2.专业。我院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我院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4.招聘条件中所指的“优先”,是指在符合该条件的应聘人数满足我院组织考试或者直接考核聘用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再邀请不具备此类条件的应聘者参与考试。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3月21日16:00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应聘者登陆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网站,点击“人才招聘”模块,进入“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聘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填写应聘岗位,并上传相关证书的电子材料(如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其中1个岗位(以第一志愿为准)。
3.资格初审:学院根据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于3月下旬在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聘网站公布。
同一岗位如合格应聘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4.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在指定网站发布考试通知。招聘单位不另行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者自动获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14年3月28日在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内举行,具体安排见学院公告。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言语分析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写作能力、技能操作能力和专业知识等。试卷一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占笔试成绩25%;试卷二为公文、材料写作考试,占笔试成绩25%;试卷三为专业知识考试,占笔试成绩50%。高职研究所研究员岗位应聘者仅参加试卷三考试。
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选。
2.面试。初定于2014年3月31日在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内举行,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见学院公告。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礼节礼仪与拟聘岗位匹配度等。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