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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新区面向全市选调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副校长公告
为深化龙华新区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市选调中学校长或副校长共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一)深圳市龙华新区福苑学校(九年一贯制)校长(管理岗位7级)或副校长(管理岗位8级)1名;
(二)深圳市龙华新区玉龙学校(九年一贯制)校长(管理岗位7级)或副校长(管理岗位8级)1名;
(三)深圳市龙华新区同胜学校(九年一贯制)校长(管理岗位7级)或副校长(管理岗位8级)1名。
相关学校简介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深圳市、区各公办中学符合选调条件的有关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职位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试行办法》及《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
4. 现聘任为市、区公办中学校长或副校长(现职位为副校长的,需已聘满2年及以上);或现聘在市、区公办中学七级或八级管理岗位(现聘为八级管理岗位的,需已聘满3年及以上)。
上述所有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3月1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