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科目
科目1:面试
科目2:讲课(试讲)
科目3: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
六、分值(权重)
面试、讲课、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分值(权重)分别为20%、40%、40%,所有考试成绩分数的计算均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七、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准备材料:
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院系出具的学历、学籍证明(须注明准确的专业名称)、 教师资格证的考试合格证明原件、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一张。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原件(或相关证明)。所有学生同时提交以上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相关相关院系行政印章)。
(三)报名时间:2011年12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现场查验证件及各项证明,符合招考条件的考生填写资格审查表。
(四)报名地点:
西华师范大学新校区二区招生就业处
八、考试地点
1、面试地点:西华师范大学新校区二区招生就业处
2、讲课及《综合知识》考试地点:西华师范大学新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各科考试时,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入场。
九、考试时间
(一)面试: 2011年12月4日上午8:30开始
(二)讲课:面试结束后及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综合知识笔试:讲课结束后及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特别提示
1、讲课及综合知识笔试入围人员及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在西华师范大学校园网或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面试场地张贴栏处张贴,敬请留意。考生不主动、不及时通过上述渠道获知入围及考试信息,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2、应聘者须完全符合报考条件方能报考,是否符合公招报考条件以市人社局的终审结论为准,因条件不符合公招规定取消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十一、咨询电话:
张老师:0817-3586092(办)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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