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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州市教育局2011招聘45名直属学校公办教师启事

    日期:2011-07-28 10:35:00   来源:

    七、加分和免试

    (一)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且在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的志愿者经考核合格并符合国家、省相关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

    (二)硕士以上研究生、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单列的可免笔试(详见附表),实行直接考核聘用。

    八、体检和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总成绩相同者,以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面试成绩为序),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由人事部门规定时间、指定医院,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参照招考公务员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考核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出现体检、考核或其他原因不合格者,其缺额按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审核、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且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事局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执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考试(含面试)任一科成绩为零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者;

    3、在招聘的任一环节,提供虚假信息、作弊,破坏或违反考试纪律及本《简章》相关规定者。

    十、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由达州市人事局、达州市教育局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照章办事、阳光操作”,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一、纪律及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有违纪违章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组织管理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在川东人才网、达州人事网、达州教育网、达州人事考试网发布。

    (三)本《简章》及其未尽事宜,由达州市人事局、达州市教育局解释。

    附: 市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详情表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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