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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部县2011年公开考聘高中(特教)教师及学校其他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聘高中(特教)教师及学校其他工作人员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考聘高中(特教)教师及学校其他工作人员80名(详见《南部县2011年公开考聘高中(特教)教师岗位及数量》、《南部县2011年公开考聘学校教师以外其他工作人员岗位及数量》)。
二、考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考聘工作人员,符合考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考。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的人员、2008年1月1日后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县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服务期未满3年的“特岗教师”不属于考聘范围。
三、考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条件:1、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条件的非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历);2、取得教师资格,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历)的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
(五)报考特教教师岗位的条件:1、具有手语翻译水平初级及以上等级证书;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师范类专业或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条件的非师范类专业应往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
(六)报考教师岗位之外其他岗位的条件: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各岗位招考的具体条件见附表)
(七)凡已签订了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如要参加本次考聘,必须经原单位同意,聘用后如与原单位发生合同纠纷,一切责任自负。
(八)报考教师岗位的不受专业限制。
(九)本次考聘年龄周岁的计算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时间。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1年7月20日至7月22日工作时间内
(二)报名地点:南部县人才市场(新华路441号)
联系电话:0817-5521926 0817-5521132
(三)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报名所需资料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未领取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持学 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原件),同底版一寸免冠近照四张,如实填写《登记表》。参加本次考聘的人员均按岗位报名,不报名到学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违者取消考 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2011年7月25日至7月27日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
(五)《准考证》领取。2011年8月3日至8月4日参加考试的人员凭身份证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费用。考试考务费按规定标准收取,笔试50元/人,在报名时收取;参加面试的人员80元/人,在面试时收取。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岗位报考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经人社部门批准相应调整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考聘计划。开考时因故缺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考试仍然有效。但出现参考人数等于或小于岗位名额数的情况时,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方能聘用。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考聘的岗位数量与面试人数1:2的 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笔试总成绩并列影响取舍时,专业科目成绩较高者优先进入面试;若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均相同,则一并纳入面试),因报考人员笔 试缺考,进入面试人员的人数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参加笔试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部县教育局网 站上公告通知。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 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笔试、面试对象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三)政策性加分。符合中央、四川省加分政策的,按照政策规定加分。考生加分资格由县人社局审查确认,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组织、团委、人社、基层项目组织等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的原件及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笔试、面试的命题范围:
1、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专业科目知识以2010年秋季至2011年春季南部县使用的高中教材为主。综合知识主要以《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及教育法律法规等内容为主。
2、教师岗位以外其它岗位考试内容为:专业科目知识为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为公共基础知识。
3、面试为实践能力考核(教师岗位的面试为讲课)。
(五)考试科目分值、权重及考试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教师岗位笔试总成绩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30%;其他岗位的笔试总成绩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40%。
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科目知识和综合知识。所占比例为:专业科目知识占40%,综合知识占60%。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60%+专业科目知识成绩×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含加分)+面试折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 据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的考聘数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取舍时,先按国家、省、市规定的优先政策确定体检人 员,再按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仍相同影响取舍时,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及要求。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具体时间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部县教育局网站上公告通知。
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在初检公示三日内申请复查一次,复查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结果以复查为准。
在体检中,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考聘岗位缺额时,在该岗位已经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
七、考核和公示
对拟聘人员的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天,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 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聘资格。考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被举报且查实取消资格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人员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 选岗。
八、选岗
体 检和考核合格人员,由考生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定岗学校。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部县教育局网站上公告通 知。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专业科目成绩较高者优先选岗;如考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 地点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后的名额,在该岗位已经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选岗。
九、聘用
公 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考聘资格。对 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因报考人员被举报且查实取消资格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单位报 到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已经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选岗,再进行聘用。
十、递补原则
在体检、考核、公示、选岗和聘用五个环节中出现名额空缺需递补时,只递补一轮,如果递补对象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取舍时,专业科目考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如果考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均相同影响取舍时,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递补对象。
十一、纪律与监督
考 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 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 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本公告由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部县教育局
二O一一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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