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体检医院由都江堰市人社局指定。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体 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因素而出现的缺额由都江堰市人社局依次递补,如所有进入面试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都江堰市人社局确定为进入考察人员,并由都江堰市人社局和主管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主管部门和都江堰市人社局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如所有进入面试人员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后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都江堰市人社局和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面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或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经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由都江堰市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全过程接受都江堰市纪委、监察局监督。
六、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咨询电话:都江堰市人社局(028)89741032、(028)89741026
查询网站: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
监督电话:都江堰市纪委、监察局(028)87137021
附件:1、《都江堰市2011年成熟型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点击下载)
2、《都江堰市2011年成熟型教师招聘应聘资格审查表》(点击下载)
都江堰市201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招领导小组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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