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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新都区教育局2011招聘164名中小幼教师简章

    日期:2011-05-26 09:34:00   来源:

    根据《成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新都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164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1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证,其他所有应聘人员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分布(详见附件1、2)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1年5月25日至6月7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到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市场(新都区清源路90号一楼大厅),由新都区人才流动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指导进行网上报名(现场指导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qstp://www.cdpta.gov.cn)。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需求情况表、岗位分布情况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应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查。

    4、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初审后,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1年6月9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先进行网上缴费,于2011年6月14日—6月17日前的工作日内凭上述证明材料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1年6月13日至17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组织。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按70%、面试成绩按3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1年6月18日上午。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基础知识》。笔试范围见《考试(笔试)提纲》(详见附件3)。笔试成绩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满分为100分。

    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也可以开考,但在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其笔试成绩不得低于该岗位参考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在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时,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

    政策加分:根据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相关规定,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达到规定服务年限、考核合格且截止报名结束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1年6月15日前的工作日内交成都市新都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清源路90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笔试成绩将于2011年6月29日通过成都市新都区教育信息网(www.xdedu.net)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于2011年6月30日至7月1日11:30前持本人身份证向新都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申请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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