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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龙泉驿区教育局2011年招聘96名教师简章

    日期:2011-05-05 15:17:00   来源:

    2011年龙泉驿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成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发〔2006〕11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础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成绩优秀,遵守纪律,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二)基本条件

    A类:教师岗位

    1、区外在职教师

    (1)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及以上教学经历;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具体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2、师范类毕业生

    (1)国民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30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区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可放宽至国民教育本科学历,35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普通话文科类二级甲等,理科类二级乙等;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设定了“限龙泉大学生志愿者报名”的岗位仅限在我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报名。

    3、幼儿教师

    (1)国民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三)承诺条件

    1、报名者需承诺以上相关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普通话等证书取得时间为2011年9月1日以前,否则视为不具备条件;

    2、报名者需承诺在龙泉驿区的一次性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否则视为不具备条件;

    3、面向师范类毕业生招考的岗位考生须承诺不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否则视为不具备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二)报名时间:2011年5月5日至5月13日。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注册。应聘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详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应为应聘人员本人近 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20KB小于160KB。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 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二)填报职位。应聘人员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各项内容并提交资格初审。

    (三)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并提交成功的1-2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四)报名缴费。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报名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两科共缴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1年5月14日23时59分。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已缴纳报名费的应聘人员,请于2011年5月17日至5月20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报名要求。报名者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 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 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方式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分类设置。A类:《教育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成绩分别占该类笔试总成绩的7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30%。

    2、笔试时间:2011年5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岗位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未达上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 例或调整招聘岗位。其取消或调整情况,于2011年5月16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龙泉驿区公众信息网 (qstp://www.longquanyi.gov.cn/)公布。

    4、加分申报: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志 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提供所在区(市)县团委、人社(人事、人事和劳动)局出具的证明,符合有关加分条件的,待报名成功后在2011年5月19日 17:00前交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科(电话:028-84846499)备案办理加分手续。不按要求提供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 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11年5月30日前通过龙泉驿区公众信息网(qstp://www.longquanyi.gov.cn/)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于2011年5月31日至6月1日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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