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学校类别及学科岗位名额,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相同分数的,理科以数学科成绩高者确定,文科、艺体学科及幼儿教师以语文科成绩高者确定),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0年修订后的意见)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若出现相同分数的,仍按理科以数学科成绩高者确定,文科、艺体学科及幼儿教师以语文科成绩高者确定)。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叙永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人员,参加县上统一组织的新教师岗前培训后,根据乡镇中小学校及村级小学缺编人数、所缺学科确定具体岗位数额,分别按各报考学科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乡镇学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011年应届毕业生于2011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报到证到叙永县教育局进行毕业证书审查)。培训、安置时间将在8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网上信息,并保持通讯号码不变。
(一)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超过规定的时间不到用人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新参加工作的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聘用合同;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后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报名所填情况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830—6222240,0830—6223978。
监督电话:0830—6234179。
附件1:叙永县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及学科名额表
附件2:叙永县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点击下载)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叙永县教育局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叙永县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及学科名额表
职位类别 |
招聘学科 |
招聘名额 |
职位编码 |
招聘学科 |
招聘名额 |
职位编码 |
乡镇中学教师 40名 (限本科毕业) |
语文 |
4 |
201 |
化学 |
4 |
208 |
地理 |
4 |
204 |
生物 |
3 |
209 |
|
英语 |
3 |
205 |
音乐 |
3 |
211 |
|
数学 |
8 |
206 |
体育 |
3 |
212 |
|
物理 |
5 |
207 |
美术 |
3 |
213 |
|
乡镇小学(幼儿园)教师50名 (限本科毕业) |
语文 |
19 |
301 |
体育 |
2 |
312 |
数学 |
19 |
306 |
美术 |
2 |
313 |
|
英语 |
2 |
305 |
幼儿学前教育 |
4 |
320 |
|
音乐 |
2 |
311 |
||||
村小教师30名 (限师范类专科毕业) |
语文 |
6 |
401 |
美术 |
3 |
412 |
数学 |
6 |
406 |
体育 |
3 |
413 |
|
英语 |
3 |
405 |
幼儿学前教育 |
6 |
420 |
|
音乐 |
3 |
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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