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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山市教育局2011年招聘32名公办教师简章

    日期:2011-03-30 09:33:00   来源:

    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组织部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乐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32名公办教师简章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附件3:2011年乐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根据《乐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乐人发〔2006〕14号)规定,结合乐山市五通桥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人数、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人数、对象及范围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范围、对象见本公告附件《2011年乐山市五通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二)报考者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资格。

    4、五通桥区外在编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面同意。

    5、五通桥区内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开除公职的;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3、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12-17日24: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职位编码相同的拉通排序)。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和上传相片。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乐山市五通桥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并提交资格初审。

    3、资格初审。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者信息和相片质量进行审查,并及时反馈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应在成功提交个人信息和相片的1-2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1年4月21日24:0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通过资格审查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部分特殊岗位(妇产、儿科、影像、检验、预防医学、口腔、药剂、中医骨科、报考精神病院、公路养护管理段、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岗位以及高中教师)可放宽到1∶2开考。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的,由区人社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11年4月26日17:00前在五通桥人才服务网(www.wtq.gov.cn/wtqrc/)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的报考者所缴费用,2011年5月8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通过资格审查、上传相片合格并成功缴费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上传相片合格并成功缴费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1年5月11-14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笔试科目、时间、地点及成绩计算

    (一)笔试科目:

    报考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和区计生服务站的考《医学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考《综合知识》。

    《医学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综合知识》考试参考资料为《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参考资料》(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在2011年5月15日上午进行,具体科目、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参加两门笔试科目考试的,每门科目笔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50%。

    (四)加分政策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本通知第二条各项政策适用于参加国家、我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且在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的志愿者。”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报考县(市、区)和乡镇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务于2011年5月16-17日日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的证明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或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工作地所在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工作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送交五通桥区人才中心。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11年5月27日17:00前在五通桥人才服务网、五通桥区人才中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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