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核
县人事局、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但递补人员的成绩应不低于该职位所聘人数的平均成绩。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经县人事局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苍溪人事人才网(qstp://www.cxrsrcw.cn)、苍溪县教育网(qstp://www.cxxedu.gov.cn)上公示7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前,因取消拟聘资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应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县教育局凭县人事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所有受聘人员一律实行合同聘用管理,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再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服务期不低于3年。
逾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固定和移动)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公示无异议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11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一、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事宜,由苍溪县人事局、教育局负责解释或补充公告。
县人事局:(0839)5225068
县教育局:(0839)5223126
附件: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2011年苍溪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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