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教师公招领导小组关于在具有从教经历的人员中招聘公办教师的公告
经巴州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具有从教经历的人员中招聘公办教师,补充到缺编乡(镇)、村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公开考试,严格标准,强化监督,择优聘用。
2、重点招聘长期在边远乡(镇)村校的从教人员。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巴州区2011年公开招聘农村公办教师200名,具体职位详见《巴中市巴州区2011年在具有从教经历人员中招聘公办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2004年12月31日前在巴州区中小学连续从教至今(不含幼儿教育),且本次招聘后可以确定的连续工龄与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工作年限之和满10年及以上的人员(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2、岗位要求:
招聘人数、学历、专业、从教经历及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表》。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受到党纪处分和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报考或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用到缺编的乡村学校任教。公开招聘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开考比例,如达不到,则根据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条件和意愿报区教师公招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比例进行开考。
(一)报名
1、职位选择: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类职位。
2、报名时间:2011年3月9日至2011年3月11日下午6时止。
3、报名地点:巴州区教育局3楼会议室。
4、报名所带证件及资料: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持本人身份证、两张一寸同底近期免冠照片、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从教经历相关资料。
5、资格审查:由所在学校、学区对报名人员的从教经历进行资格初审后,再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报名人员的从教经历及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在公示期间凡有实名举报的,由纪检、监察、教育、人社等部门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取消作假者的报名资格。
6、报名费用:按区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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