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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2010年下半年招聘教师公告

    日期:2010-10-14 08:41:00   来源:

    四川巴中市通江县2010年下半年招聘教师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市和《通江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2010年下半年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教师150名。其中:

    1、招聘农村小学村小教师30名。

    2、乡镇中心小学专职科任教师36名(音乐9名,体育9名,美术9名,英语9名)。

    3、从具有连续教学工作经历满1年以上的人员(以下简称“具有教学工作经历的人员”)中招聘农村小学艰苦边远村小教师80名。

    4、招聘特殊教育教师2名。

    5、招聘幼儿教师2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1.农村小学村小教师和乡镇中心小学专职科任教师:

    年龄:至报名开始日,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

    学历及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非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乡镇中心小学专职科任教师为师范类相应教育专业。

    2.从具有教学工作经历的人员中招聘艰苦边远村小教师:

    对象:具有连续教学工作经历满1年及以上,且本次招聘后可以确定的连续工龄与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工作年限之和满10年及以上的人员。

    学历:国民教育师范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3.特殊教育教师: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特殊教育任教资格。

    4.幼儿教师: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国民教育幼儿教育(含学前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上述4类报考人员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适宜报考的;

    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

    三、报名程序及方法

    参加通江县2010年招聘教师的人员,于2010年10月23日——10月27日24:00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报名网址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填报信息及上传照片: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报考者近期免冠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材料,在招聘的任一环节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2010年10月23日—10月28日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报考者应及时登陆查看是否通过网络资格审查,上传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网上缴费:经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各50元,计100元)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截至10月29日24︰00止。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打印报考信息表和准考证

    通过网络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笔试和资格复审时使用。

    通过网络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报考者应在11月7日至13日9:00前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打 印准考证(申请加分的考生须打印两份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 试的,责任自负。

    应聘同一职位的有效报名人数(即实际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要求的,相应调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的计划增加在30名农村小学村小教师计划中使用。被取消招聘职位中考生已缴纳的考务费将在11月5日前通过网络退回考生报名账户。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的主要工作流程:笔试、公布成绩、笔试查分、资格复审、面试。

    (二)考试内容

    1、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包括:《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参考资料(成都时代出版社出版)》、《教育学》、《心理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卷面满分100分。

    2、专业科目笔试。农村小学(艰苦边远)村小教师、特殊教育教师以中师教材语文、数学及教材教法为主;乡镇中心小学专职科任教师以相应专业专科知识及教材教法为主;幼儿教师以中等幼师教材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为主。卷面满分100分。

    3、面试。音乐、体育、美术、特殊教育和幼儿教师岗位进行教学基本功技能测试,英语、农村小学(艰苦边远)村小教师主要考查教学素养、敬业精神、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时间

    1、公共科目笔试:2010年11月13日 9:00-11:00。

    2、专业科目笔试:2010年11月13日14:30-16:30。

    3、面 试:2010年11月21日。

    (四)计分方式

    乡镇中心小学专职科任教师(音乐、体育、美术)、幼儿教师、特殊教育教师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40%+专业科目笔试40%+加分)+面试20%”计算考生总成绩,其余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40%+专业科目笔试50%+加分)+面试10%”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加分

    符合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其他政策性加分规定的各类基层项目计划志愿者,2010年11月11日—11月12日17:30分前,持服务所在地县(区)以 上组织人事部门、团委、教育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通江县人事局办理加分手续(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协议书或服务证、年度考核材料、县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优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考生信息表等)。经认定在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六)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2010年11月15日在通江县人事局网站公布,考生对考试成绩有质疑的,可于11月16日17:00前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通江县人事考试中心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11月17日公布。

    (七)资格复审及面试

    除报考乡镇中心小学专职科任教师(音乐、体育、美术)、幼儿教师、特殊教育教师职位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外,其余职位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2︰1的比例,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若成绩相同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2010年11月17日在通江县人事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010年11月18日—11月20日在通江县教育文化体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本人《考生信息表》两份(贴上照片),学籍档案原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其它相关证书、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教学工作经历的人员,还须提供《工作合同(协议)》(教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领薪花名册》,复印件须由具备法人代表资格的学校校长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印章。

    未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完整提供相关材料,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或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资格审查中出现的缺额,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因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2010年11月21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五、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根据笔试、面试结果,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先后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的顺序,高者优先。体检人员名单2010年11月22日在通江县人事局网站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3.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查一次,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1.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资格复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通江县人事局网站公示7天(2010年11月26日—2010年12月2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经公示无异议的,2010年12月3日签订聘用合同。农村小学(艰苦边远)村小教师的拟聘人员安排到(艰苦边远)村小教师岗位;乡镇中心小学专职科任教师的拟聘用人员安排到缺编的乡镇中心小学教师岗位;特殊教育、幼儿教师的拟聘用人员分别安排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县文教示范幼儿园工作。

    拟聘用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被聘用的人员在现聘用岗位上工作期限不得低于5年。从具有教学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聘用的农村艰苦边远村小教师,只能在县内艰苦边远村小之间流动,其他未尽事宜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七、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人事招聘政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考试、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通江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通江县人事局:(0827)7224001

    通江县教育文化体育局:(0827)7221566

    查询网址

    通江县人事局网站:qstp://www.tjxzf.gov.cn/rsj/index.asp

    通江教育文化体育网:qstp://www.sctjedu.net/index.aspx

    附件下载:巴中市通江县201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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