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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四川省都江堰市关于引进高中教师公告

    日期:2010-08-03 08:49:00   来源:

    四川省都江堰市关于引进高中教师的公告

    根据《都江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规定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再次引进2名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方式

    人才引进。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在职教师应聘者,须征得所在学校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面同意。

    (4)所学专业应与招聘专业相同。

    2、人才引进应具备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1日后出生);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70年8月1日后出生),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高中教学经历3年及以上。教学经验丰富、业绩显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都江堰市八一聚源高级中学教师2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程序

    2010年8月2日— 8月6日(报名时段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到都江堰市教育局人事科(都江堰市滨河小区政务中心)报名。报名时需持本 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证件彩色照片2张并 附照片电子文档(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并填写《2010年都江堰市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报名时一并交与都江堰市教育局工作人员。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人才引进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面试

    人才引进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专业能力测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以1:1的岗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成绩相同,由用人单位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都江堰市教育局张榜公布。

    (三)体检

    体检医院由都江堰市教育局指定。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因素而出现的缺额由主考机关依次递补,如所有进入面试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都江堰市人事局确定为进入政审人员,并由都江堰市人事局和主管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进入政审人员本人原因导致主管部门和都江堰市人事局无法对其进行政审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如所有进入面试人员政审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面试、体检后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都江堰市教育局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或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经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都江堰市人事局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都江堰市人事局办理聘用手续。

    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招聘全过程接受都江堰市纪委、监察局监督。

    六、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咨询电话:都江堰市人事局(028)89741032、(028)89741026

    都江堰市教育局(028)87133065

    监督电话:都江堰市纪委、监察局(028)87137021

    附件:1、都江堰市2010年引进教师岗位一览表

    2、2010年都江堰市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0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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