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平武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10年定向公开招聘泗耳等五所
学校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我县师资队伍,保证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平武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平府发〔2006〕169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定向公开招聘泗耳等五所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
符合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具体招聘范围和对象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三)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技能;
(六)身体健康;
(七)愿意在定向学校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行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10年8月4日—8月6日(每日9:00—12:00、13:00—17:00)。
(二)报名地点:平武县龙安镇西路34号(平武县教体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816-8822101)。
(三)报名时所需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加分材料、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0年平武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信息表》(A4纸双面打印)一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每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缴费和发放准考证
1、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报名时按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费50元/科/人。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80元/人。
2、报考者持身份证于2010年8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17:00)在平武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六)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泗耳小学放宽至1:2。报名人数不足的,可征求报考者意愿调剂,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加分+面试成绩×50%。
(一)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和教育法规。
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满分100分)
1、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专业素质、技能以及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政策性加分
1、根据团中央、原人事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07〕24号)、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精神,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可按有关规定亨受政策性加分。
同时具备以上加分条件的,可累计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6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县级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志愿者、大学生村干部须携带工作地所在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关于其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考核材料)。”
五、体检和政审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绵阳教育信息网(www.my-edu.net)公告栏公布,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一律以公告通知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集合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由县人事局、教体局组织实施。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二)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程序由县教育体育局进行政审考核。对在政审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及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考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绵阳教育信息网(www.my-edu.net)和平武党政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取消拟聘资格和报考者自动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县人事局、教体局同意,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在公示期满后由县人事、编制部门办理编制、工资核定、人事代理等手续。
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八、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县公开定向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和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九、本办法由平武县人事局、平武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8822101(平武县教体局)
0816---8822242(平武县人事局)
举报电话:0816---8822252(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1.2010年平武县定向公开招聘中小学岗位需求表
2.2010年平武县公开招聘中小教师报名信息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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