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此次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法官6名。
二、选调范围
在全国审判系统、检察系统和其他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中选调。
三、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0月1日后出生)。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4、选调法官须具有法官、检察官资格(即助理审判员或助理检察员以上职务。注:2002年以后取得法官、检察官资格的,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证)。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1)担任公务员未满一年(在试用期)或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官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