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职数
司法警察4名,其中男警3名,女警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法院工作,勤奋正直,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有正义感;
3、具有较扎实的岗位专业技能,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具体要求
1、高中以上学历;
2、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3、年龄:18周岁-25周岁;
4、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及具有文体特长者优先;
5、体能测试。参照人社部2011年发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四、招聘工作的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面试、特长展示、体能测试、组织考察、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5日-8月8 日。
2、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采用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的方式(电话报名的报考者面试前一天需提交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材料);报名地点设在中级法院政治部人事科。单位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金花茶大道500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刘演仪0770-6103877、全小婧0770-6103878。
3、报名办法: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驾驶证、退伍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并提交近期同底免冠小2寸照片2张。通过资格初审后,填写《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1、面试 。面试考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面试试题由主考官随机提出。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特长展示。考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特长展示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测试考官由司法警察支队领导组成。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
根据面试、特长展示及体能测试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人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后提出意见,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聘用人选。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聘用
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用制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院在职聘用人员待遇执行。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