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山大学选拔23名总务处科级管理干部
日期:2016-01-25 15:50:00 来源:
2016年中山大学选拔23名总务处科级管理干部
根据学校关于总务处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决定,拟在校内公开选拔总务处科级管理干部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拔范围
面向本校现有A系列(固定编制)人员选拔。
二、选拔岗位
1.综合管理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
2.规划与督查科长1名;
3.物业管理科(爱卫办)科长1名;
4.膳食管理科科长1名;
5.维修工程管理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
6.维修工程合同与造价管理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
7.水电与节能管理中心(节能办)科长2名;
8.公房地产管理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
9.住房管理科(房改办)科长1名,副科长1名;
10.北校园总务办主任(正科实职)1名,副主任(副科实职)1名;
11.东校园总务办主任(正科实职)1名,副主任(副科实职)2名;
12.珠海校区总务办主任(正科实职)1名,副主任(副科实职)2名。
三、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全局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恪守职业道德。
(二)爱岗敬业,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业务水平,熟悉所应聘岗位的任务、职责和特点。有相当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能熟练掌握基本办公软件的使用。
结合岗位特点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维修工程管理科科长:熟悉工程现场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具有土木工程、工民建等相关专业和工作经验者优先。
维修工程管理科副科长:熟悉专业施工设计、图纸会审及工程现场管理,具有建筑设计相关专业和相关建筑设计证书者优先。
维修工程合同与造价管理科科长:熟悉工程合同管理与造价,有土木工程、工民建等相关专业和工作经验者优先。
维修工程合同与造价管理科副科长:熟悉工程合同管理和经费管理。
水电与节能管理中心(节能办)科长:熟悉水电、节能和信息化工作,有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任职条件
1.应聘正科实职岗位者,专职管理人员应现任正科实职,或现任副科级职务满两年以上(含两年),或现任主任科员、七级以上(含七级)职员;专任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原岗位系列受聘满一个聘期以上。
2.应聘副科实职岗位者,专职管理人员应现任副科实职,或现任八级以上(含八级)职员,或任九级职员满两年;专任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原岗位工作满一个聘期。
(四)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的第一个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岗位的除外。
(五)应聘人员年龄方面,原则上要求能任满一个聘期。
四、选拔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的应聘材料及《公开选拔科级干部自荐(推荐表)》(请点击下载),连同近期免冠照片、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送中山大学总务处综合管理科(南校区总务处486栋304办公室)。电子版应聘材料请发至邮箱longchch@mail.sysu.edu.cn。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二)报名时间:2016年1月22日-1月28日
(三)资格审查
(四)面试(预计安排在2月中下旬)
(五)组织考察
(六)确定人选,按程序报批
(七)公示
(八)办理任职手续
五、任职管理
对新任职的干部实行任期制,任期四年,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
六、其他说明
根据应聘人员与选拔岗位的要求,用人单位择优确定人选;如应聘人员均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选拔。
联系地址:中山大学南校区总务处486栋304室
联系人:龙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1330
邮箱:longchch@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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