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1.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如果达不到该比例,则相应调减公开遴选名额。
2.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分别按百分制计分。笔试主要考察统计工作、经济分析能力,面试主要考察统筹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2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满分 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3.笔试和面试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复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qstp://www.gahrss.gov.cn)进行公示。
(五)调动
考察合格人员公示后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26-2356000
监督电话:0826-2356256(市统计局纪检组)
六、本公告内容由广安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四川省广安市统计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四川省广安市统计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四川省广安市统计局
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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