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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四川省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选调9人

    日期:2015-04-18 15:5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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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四川省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员4名,绵阳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科员5名。

    二、选调范围

    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选调范围:全省范围内的公务员;绵阳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工作人员选调范围:全省范围内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符合公开选调资格条件者均可报名。

    三、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自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

    四、资格与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食品药品监管及稽查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1981年4月17日后出生(同时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硕士研究生可以放宽到1976年4月17日后出生);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食品、药品、卫生、生物、化学、法律和公共管理等相关专业;

    (六)办理调动手续时,调入人员的基层工作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其中从乡镇调入的新录用人员应当在乡镇工作满5年,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人员应当在乡镇工作满8年。有较丰富的一线执法办案经验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七)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选调需具有公务员身份;绵阳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工作人员选调需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八)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九)有一定行政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 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有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7.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情形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选调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发布公告之日起至4月30日17:00止,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登记表》复印件;(4)《绵阳市食药监局公开选调报名表》 (一式2份),本人自荐书一份(可附本人在工作领域取得的调研成果、发表的文章和获得的荣誉等);(5)本人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近期生活照1 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并带电子版照片)。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者须将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myyjjrsk@163.com(上述报名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并初选入围的考生需携带资料原件于考试前一天到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受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无效。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限工作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地址: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楼人事科(绵阳市高新区火炬北路30号)。报名时应提供报名所需资料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考人数1:3的比例时取消选调计划。

    (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由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三)笔试。笔试总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基础知识、文字写作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人员须带上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

    (四)面试。按选调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入面试,面试时须带上身份证原件。重点考查应试者的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 ×60%的方式计算考生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五)体检。按选调职位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按选调职位数与体检合格人数1:1比例,依据体检情况、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内容。

    (七)调入。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手续。由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调入人选,在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qstp://www.mygfd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八)递补事项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问题而出现的空缺,将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九)监督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监察室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六、选调纪律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已被选调的退回原单位。

    (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人事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七、注意事项

    (一)《绵阳市食药监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表。

    (二)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绵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qstp://www.mygfda.gov.cn/)。

    (三)未尽事宜由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16-6707889/6707890,传真(局办公室):0816-2546015

    附件:四川省绵阳市食药监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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