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光临启仕教育官方网站
  • 当前位置:首页 > 公选干 > 招考信息 > 正文

    新疆昌吉州直机关单位遴选21人

    日期:2015-04-18 16:57:00   来源:

    教育是您公考之路上最得力的帮手,为您提供最及时的招考信息、最前沿的备考技巧、最精心的辅导课程。 公选考试网(qstp://gxg.qs101.com)为您提供第一手的公选遴选信息。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昌吉回族自治州州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昌吉州部分州直机关单位面向本州行政辖区公开遴选21名公务员、工作人员。

    一、遴选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 遴选对象:昌吉州行政辖区内各县市及乡镇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称“公务员、工作人员”,下同)登记备案、担任科级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二)参加遴选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在地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目前仍在编在岗;

    3、取得公务员、工作人员身份后在县市及以下机关(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个别职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具体详见遴选职位表(附件1);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9、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对夫妻两地分居(指配偶一方为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报考人员,学历放宽至大专,年龄放宽至45周岁。

    遴选人员须具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

    本简章中涉及到年龄、相关工作经历、取得公务员、工作人员身份(含试用期)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15年4月20日(含当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处分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参加遴选人员不得报考与遴选机关公务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5、不适合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

    二、时间安排

    (一)发布遴选公告、简章时间:2015年4月16日

    (二)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26日

    如具体遴选职位未达到开考比例,报考人员改报职位时间:2015年4月28日-29日

    (三)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星期六)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5月18日-20日,报考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在上班时间到州公务员局领取,地址:昌吉市延安北路217号,东方广场对面,联系电话:0994-2347621)

    (四)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5年6月3日

    (五)面试时间:2015年6月9日

    (六)部分职位专业测试时间:2015年6月10日

    (七)综合成绩公布时间:2015年6月12日

    (八)体检时间:2015年6月16日

    (九)考察时间:2015年6月20日-25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十)公示、办理转任手续时间:2015年6月26日以后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及加分认定

    1、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2015年昌吉州州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和任免机关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昌吉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报名费、考务费用55元,其中:报名费每人15元,考务费40元。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每位报考人员需交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3、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以及遴选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还需填写《2015年昌吉州州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条件审核表》(附件3,以下简称《加分条件审核表》)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1)使用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2)夫妻两地分居5年及以上报考人员。(3)对取得公务员、工作人员身份后在乡镇在编在岗连续工作满3年,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报考人员。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条件者,不累计加分。

    5、加分认定办法如下:符合上述第(1)项加分条件的,须提供《加分条件审核表》,结合报名信息给予加分认定。符合第(2)项加分条件的,须提供《加分条件审核表》、夫妻双方结婚证和配偶现工作单位证明(注明其何时从何地何单位调入),同时提供组织 (人社)部门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并配套相应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第(3)项加分条件的,须提供《加分条件审核表》,同时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并配套相应复印件(加盖公章)。

    6、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因素未能在2015年4月30日前提供详实加分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

    7、遴选职位表中涉及到专业类别的,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4)》执行。

    8、报名期间,每天通过昌吉州人才网(www.cjrc.com.cn)发布各遴选职位报名人数,并于2015年4月27日发布各职位参加笔试人数。因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1:3)而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或放弃遴选。改报遴选职位的考生,在原《报名推荐表》备注栏中填写改报的遴选职位,及时传真至0994-2344908,经审查合格后才能列为报考对象。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者资格。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3个小时。笔试地点设在昌吉市(具体详见准考证)。

    笔试试卷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2、考试要求

    考生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3、成绩公布

    通过昌吉党建网、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入闱下一环节。

    (三)面试

    1、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

    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各遴选职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但不得低于1:2。低于1:2的,取消该职位。

    2、面试要求

    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参加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相关资料、手机等进入面试考场。

    面试题本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含专业测试)占综合成绩的60%。

    根据遴选单位要求,部分职位将进行专业测试,具体详见遴选职位表(附件1)。专业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面试费每人40元,由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

    3、综合成绩计算及发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进行专业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60%。

    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通过昌吉党建网、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四)体检

    入闱体检的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不带入体检及以后各环节,仅作为入闱下一环节的门槛。

    1、体检对象的确定

    根据各遴选职位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按遴选职位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要求

    体检人员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提前1天到州公务员局报到,领取体检通知书。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经书面申请,统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差额考察方式进行。考察中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关,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公示

    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职位需求,根据考察情况,按遴选职位1:1比例确定拟公示人员。对拟公示人员所在县市纪检监察部门核实无违纪违规行为的,分别通过昌吉党建网、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转任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

    对县市纪检监察部门有异议或公示有异议的,经组织查实后按规定办理。

    经体检、考察、公示,如遴选职位没有合适人选的,该职位予以空缺。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遴选工作接受纪检监督人员的监督。

    (二)参加遴选的工作人员(包括面试考官、体检医生)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4号令)规定,对违反考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报考人员,取消遴选资格,已调入的予以清退,5年内禁止参加各类遴选考试;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昌吉州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994-2342893

    昌吉州公务员局考录培训科 0994-2347621

    监督电话:

    昌吉州纪检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994-2337668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994-2206221

    附件:

    1.2015年昌吉州州直机关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开遴选职位表

    2.2015年昌吉州州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3.2015年昌吉州州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条件审核表

    新疆昌吉州州直机关公务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

    更多公选遴选信息敬请关注公选考试网

    相关热词搜索:新疆 昌吉州 公选
    启仕教育公考微信二码
    启仕简介启仕荣誉联系我们媒体关注法律声明免责声明人才招聘合作加盟
    Copyright@ 2012 www.qs101.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启仕教育 版权所有
    鲁ICP备160045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