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4月25日(星期六)
上午8︰30—10︰00《公共基础知识》;
上午10︰30—12︰00《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屯溪(详见准考证)。
统考笔试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与《专业知识》成绩占50%合成确定。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统考两门科目成绩均须达到5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于2015年4月22日9︰00至4月24日18︰00前登陆黄山市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贴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登陆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考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公共资源局按照报考人员统考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遴选人数,统一按照1:5比例确定各遴选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依据遴选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公共资源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拟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信息于统一笔试结束后另行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黄山市人事考试网及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最终成绩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合成成绩的30%与面试成绩的70%合成确定(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遴选计划数和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并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黄山市人事考试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告。
八、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由市公共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考察人选德的表现情况进行测评。遴选部门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 考察结束时,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对考察合格者,由遴选部门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九、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在原公告网站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工作不适应或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整个公开遴选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59-2355343(市人社局事业科)
报名咨询电话:0559-2352020(市公共资源局综合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9-2355322(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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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遴选计划(岗位)表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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