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则相应递减选调人数。
(三)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分笔试、面试,实行百分制计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法律专业知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四)体检(时间另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学历高低确定,综合成绩与学历相同的,以工作年限确定),体检的标准按现行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申请自通知体检不合格起7天内提出,逾期不提出复检申请的,作自动放弃复检处理。
(五)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区法院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如果出现考察不合格的情形,不予选调,该职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察同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果出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由郴州市北湖区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同时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六、其他事项
1、报名考试过程中,凡有作假、虚报或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报请公务员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2、被选调录用的人员均按一般干部办理调入手续。
3、区法院不负责安排、解决被选调人员的住房和配偶就业调动、子女入学等没有政策规定的福利待遇事宜。
4、以上时间如有变动,请注意有关公告,或登陆北湖区法院网(网址:qstp://bhqfy.chinacourt.org/)查询。
5、咨询电话:0735-2329957。
联系人:罗剑、谭晓敏、胡婧林。
七、本方案由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郴州市北湖区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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