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1、笔试:笔试题目以主观题为主,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水平、口头表达能力、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其他综合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团区委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其空缺名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被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的人员需在组织考察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考察资格)。
(五)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综合研究后,作出任用决定。经考察不符合选调要求的,该职位人选不予选调,选调人数可少于每个职位拟定数。
(六)任前公示
选调结果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团区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任职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转任、任职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需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笔试;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相应职位的选调。
(二)本公告由团区委(联系电话:020-36898582)负责解释。
附件:共青团花都区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