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并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选调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职位
丽水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科员1名。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 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4. 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5. 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
6. 身体健康。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1. 发布公告。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日报等媒体发布公告。
2. 报名。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地址:丽水市社科联(丽水市花园路1号市行政中心1631室);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日至3月20日;联系人:江山、杨金花,联系电话:0578-2091902,2091905。
3. 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4. 笔试。笔试通过实地调研、撰写文章的形式进行。
5. 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6. 考察。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对象。按照选调职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7. 研究决定。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选调对象。
8. 公示。对拟选调对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丽水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9. 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调结果。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丽水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解释。
丽水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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