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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广东深圳龙岗区人力资源局选调3人启事

    日期:2015-02-26 10:23:00   来源: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核对并审查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经审定后通知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为准。

      (三)考试

      考试以笔试及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高低排序,按职位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某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人数少于本职位面试名额的,则该职位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都列为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前须填写《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15年公开选调公务员面试审批表》,经考生单位盖章同意后,方可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当场发放,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得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计算考试的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对面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其所报职位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数1:3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笔试、面试成绩将在龙岗政府在线和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考察

      1.提交资料:《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意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政审意见(含“六四”、“文革”期间、是否参与“法轮功”组织的表现鉴定)。

      2.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按规定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考察结束后,经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领导班子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五)公示。在龙岗政府在线将选调人员名单公示7天。

      (六)选调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交流的,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四、有关说明

      (一)相关年龄、资历和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5年2月28日。即: 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2月28日之后出生;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是指2013年2月28日之前参加工作。

      (二)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报名、资格复审、岗位考试等时间如有变动,以通知公告为准。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15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附件2: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15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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