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多渠道多层次吸纳优秀人才,充实、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工作需要,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层机构贺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科级以下(含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1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遴选范围
贺州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并已参公登记的工作人员。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三、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有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
(三)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药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近三年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七)参加报名需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间的,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公务员遴选的其他情形。
四、实施步骤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从2015年2月1日开始,至4月中旬结束。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2015年3月3日前完成)
1.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2月17日下午5点30分前。
2.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荐的报名方式,由本人采用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方式进行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253号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教育科(市人社局三楼)。
联系电话:0774-5130631。
传真:0774-5130631;邮编:542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