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就锦江区人民武装部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名额及要求
民兵武器仓库2名(管理岗位)、民兵训练基地1名(管理岗位),共3名,主要从事办公室文秘工作。
二、遴选对象、条件等
(一)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锦江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教育、卫生系统事业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合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为军队建设服务,热爱人民武装工作;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3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4、身体健康;
5、服从军事化管理,听从指挥,遵纪守法,习惯养成良好;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的;
3、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规定,未达到最低规定年限的。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本次遴选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24日至12月31日。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报信息。
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填写《锦江区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
2.现场报名。
报考者到锦江区人武部后勤科报名(锦江区菱窠路65号),应携带《锦江区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两份复印件、两张一寸免冠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参与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