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的意见(修订稿)》(秀山委组〔2012〕148号)和《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工作细则》(秀山人事发〔2008〕16号)规定,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共8名。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行政岗位6名,参公岗位1名,全额拨款事业岗位1名。具体岗位及相关资格要求见附件2。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
1.行政岗位及参公岗位限本县公务员、已登记的参公人员报考;
2.全额拨款事业岗位限本县公务员、已登记的参公人员,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参加遴选(考调)、选调等考试尚在试用期的,以及参加公招,或通过遴选(考调)、选调等方式调动到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2.截止2014年12月1日,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限内的人员、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自受处分之日起未满3年的人员;
3.2011-2013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不称职(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及应参加年度考核但未参加的人员;
(三)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1日;
(四)在职教师、医生参加遴选的,必须在现有工作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且近3年年度考核获得过优秀等次或受过县委、县政府、市级部门及以上的表彰,并需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五)县管领导干部报名参考需经县委组织部同意。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日,上午9:00 --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县人力社保局6楼607会议室。
3.报名所需证件和材料: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县委县政府及以上表彰证书原件及加分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年度考核优秀的须提供加盖鲜章的年度考核文件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在不同单位的工作经历需要累加的,须分别出具证明)、经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的《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考试报名表》等资料,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
4.报名资格审查:由遴选单位负责,与报名同步进行。
5.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4年12月8日下午2:30-5:00在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县人力社保局综合大楼512房间)缴纳考务费每科50元并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见《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遴选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2方可开考,否则相应递减或取消遴选职位数。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内容包括公务员法、保密知识、信访条例、党纪政纪处分规定、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公文写作分值占公共科目总分值的70%),专业科目详见附件 2,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仅设置公共科目的遴选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不含加分);同时设置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遴选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00分(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不得低于100分,不含加分)。
下列情况可享受加分,并纳入笔试成绩:2011年以来,凡个人年度考核每获1次优秀等次加2分;个人获县委、县政府或市级部门(不含非常设性工作机构)综合性表彰的,每次加2分(因年度考核获表彰的不重复加分);个人获省部级(不含非常设性工作机构)综合性表彰的,每次加4分;个人获中央、国务院表彰的,每次加6分;个人参加县级及以上青年人才论坛获奖的加1分(同一论文多次获奖励的不重复加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笔试成绩及加分情况通过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