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市直单位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一批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到市直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的职位和数量
11个市直单位共遴选25人。具体的遴选单位、职位及数量见附表。
二、遴选的范围和对象
遴选一般面向全市在编在岗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公务员。其中,市委政法委遴选范围为全市政法系统(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市政府办公室遴选范围为孝南区、市直“三区”(市高新区、市临空经济区、市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和市直单位。
中央、省直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不在遴选范围内。
三、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实际基层工作经历(其中2011年、2012年分配的选调生必须具有2年以上乡镇街道工作经历)。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
5、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遴选职位报考人员的现任职务为科员,市纪委、市高新区遴选职位报考人员的现任职务为正科级及以下,其他单位遴选职位报考人员的现任职务为副科级及以下。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具体资格条件见附表)。
8、身体健康。
报考人员工作经历、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