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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广东韶关市乐昌市纪委监察局选调5名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14-11-20 09:41:00   来源:

      (六)资格审查

      由乐昌市纪委监察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笔试通知书和准考证。每个职位开考比例一般为1:3,若总报考人数不足15人的,将由选调单位确定是否开考并另行通知。

      (七)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14年12月10日。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理论知识,以及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内容以测试能力为主。由市纪委、监察局干部室组织考试、评卷,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八)面试

      面试时间:2014年12月29日,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由选调单位组织,并设立评委组,评委组设7名评委,负责面试的评分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仪态仪表等方面的情况,对应试者进行直观测定,给予公正评分。去掉评委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分累加取平均分为面试者的面试得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10名作为考察对象人选。

      (九)组织考察

      由选调单位发出入围人员考察预告,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综合比较排序提出拟调入人选。

      (十)办理选调手续

      经市纪委、市监察局召开班子会,研究确定调入人选后,通过互联网等媒体公示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调任手续。

      三、公开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乐昌市纪委监察局统一领导下进行,日常工作由乐昌市纪委监察局干部室负责,公开选调工作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乐昌市纪委监察局加强对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做好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等环节的保密工作。

      对公开选调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确保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公开选调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中共乐昌市纪委

      乐昌市监察局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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