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岗位选调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同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参照原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办法》、《安徽省 国家公务员 录用面试 实施细则》等 规定 组织实 施,主要 考察 报考人员 的 综合 分析 能力、语言 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在庐江县人社局网站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考察
根据岗位选调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的。考察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人选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其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缺额在同岗位内按考试总成绩一次性等额递补。
5、调动(聘用)
对拟选调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被确定为选调人选。被选调人选如一周内不报到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被选调人选属事业身份的,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与选调单位重新办理合同聘用签订手续。首聘期限3年,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涉及职称聘任的,被选调人员需在选调单位缺额岗位内且符合岗位聘任条件的重新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若没有相应缺额岗位,则低聘至相应专业技术缺额岗位。
被选调人选属公务员的,直接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事业单位选调:0551—87312016(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公务员选调:0551—87338098(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51—87329642(县监察局)
网站查询: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ljr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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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庐江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下半年选调计划表
2、选调报名资格审查表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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