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程序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为11月14日9∶00-11月19日12∶00。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经由所在机关组织推荐或个人申请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qstp://www.whptc.org/)填写遴选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提交报考申请。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且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网络进行。遴选机关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于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填;如需补充资料的,可提供电子邮箱,要求报考者提供相关材料。
报名期间,遴选机关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为报考人员提供咨询服务。有条件的遴选机关,可以组织人员网上在线咨询和交流。
3、报名确认
实行网上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于11月20日9∶00-11月23日24∶00前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按规定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50元(鄂价费〔2007〕18号)。11月27日9:00至11月29日9:00从武汉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和内容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参加遴选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等能力素质。
笔试考试时间:11月29日 9:00—12: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考生可于12月6日后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参加遴选人员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能力素质。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名单,在武汉人事考试网等网站公布,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遴选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机关共同商定是否终止该职位遴选工作。
面试前,由各遴选机关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网上打印,纸质材料需经工作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同职位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按指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进入面试后放弃面试的人员,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材料,由遴选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由各遴选机关按照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试题采取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命制与遴选机关命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人,由遴选机关党委(党组)选派。遴选机关以外的考官不少于三分之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从具有丰富组织人事工作经验且持有面试考官证的人员中选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