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济宁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济组发〔2013〕5号)和《关于印发〈2014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组通字〔2014〕12号),现将2014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计划
此次遴选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共计23个,遴选人数43人。具体职位详见《济宁市2014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对象
市直党政群机关遴选的范围和对象为:我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群机关中在编在职、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担任科级及以下职务且符合条件的人员。
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遴选的范围和对象为:我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群机关和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在编在职、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担任科级及以下职务且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遴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11月10日);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
8、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公务员所在部门(单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尚未作出审计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
5、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在乡镇或相应基层单位未按有关规定实际工作满2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