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日。
(二)报名方式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同意并经所在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查后进行报名(《报名表》在恩施州党建网或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报考者携带《报名表》、所在单位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及公务员身份证明(选调生身份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格条件需由各县市委组织部审查并报州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审定后进行报名)、本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两张1寸登记照到州人社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科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需交纳报名费50元。
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科目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统一组织。面试科目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按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遴选部门经与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将取消该职位,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14年11月22日,上午9:00-12:0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和成绩查询。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11月20日至21日到州人社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科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考试成绩11月28日后可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4、阅卷工作。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阅卷工作。
5、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阅卷结束后,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者可于2014年12月1日以后登录恩施州党建网或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参公)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进入面试后放弃面试人员,由遴选单位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如面试环节要组织进行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各占50%。
4、面试组织。面试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将视情况对面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