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考核均合格”是指:服务期内历年考核均为合格。
“服务期(含未发生身份变化的续聘期)于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之间届满”是指:
1.服务期满的日期在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之间;例:A君,2010年当了大学生村官,2013年3月届满,于2013年4月考上另外的事业单位就职至今,因A君的满服务期的时限符合规定,所以只要A君现在不是公务员,其依然满足定向招考四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
2.如果服务期满后续聘(续聘后的身份仍然是续聘前的项目身份),续聘期满的日期在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之间,也满足要求。例:B君,2009年当了西部志愿者,2011年3月届满,2011年续聘在原岗位工作至2013年3月,又于2013年4月考上另外的事业单位就职至今,因B君的续聘服务期满的时限符合规定,故B君符合定向招考四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另例:C君,2008年当了西部志愿者,2010年3月届满,2010年续聘在原岗位工作至2012年3月,又于2012年4月考上另外的事业单位就职至今,因C君的续聘服务期满的时限不符合规定,故C君不符合定向招考四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
4、其它相关规定
资格复审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要求执行,报考人员可从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下载该公告及《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查看其它相关规定。
三、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是对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承诺参加后续考录环节意愿的再次确认。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应按时登录报名系统,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确认。未确认放弃的人员,按其参加资格复审所表达的意愿,视为承诺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已进行网上确认(含未确认放弃)的人员,出现违反承诺行为的,将按网上确认承诺书所述规则进行相应处理。
网上确认由确认、确认核对、确认表打印3个阶段组成。
确认时间:2015年7月24日9:00-2015年7月26日24:00。
确认核对时间:2015年7月27日9:00-2015年7月28日24:00。
确认表打印时间:2015年7月29日至面试前。
确认表是参加面试的必要凭据,确认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的人员,务必按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确认表。
网上确认后仍不足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开展面试,不再进行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网上确认工作结束后公开。
四、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
面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定于9月上旬以前,各岗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方式将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公布。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事宜,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而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确认表原件。
面试的满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2015年全省统一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该岗位后续的考录过程。
五、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3 + 面试总成绩)×50%。
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果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胜出。
六、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及胜出规则,根据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仅人民警察岗位)、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岗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评,其他岗位考生无需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文件执行。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与公安部的有关答复意见,“在体能测评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2、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考察
录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只在初次出现的阶段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
按照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不能兼职的规定,拟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之间签署的用工合同,必须在招录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录用手续前自行解除。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根据中央规定精神,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八、笔试后违纪违规处理办法
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的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过程中,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取消录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原标题:2015年曲靖市非法检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后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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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曲靖市非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各招考单位资格复审地点.xls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doc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靖市公务员局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