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将文山州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法检系统)资格复审和网上确认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是2015年6月30日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公布的报考文山州岗位的首批资格复审人员,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7月13日,9:0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文山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楼大厅(文山市果园街39号)。
四、资格复审程序
(一)资格复审需提供哪些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需打印一式二份,审核后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部门进行审验。请将上述材料复印一份,并在复印件上写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签章后交审核部门留存。
具体所需证明材料请考生对照《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相关文件可从以下网址下载:
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
(二)审核原则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进一步核对(主要是对报考人员报名填报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及真实性进行核对)的过程。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承诺拟参加后续考录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网上确认、面试等后续考录程序(经查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人员,还将根据其违规违纪情形进一步进行处罚)。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1.笔试总成绩不低于所报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2.笔试最终岗位排名在面试比例范围内(若所报岗位未明确说明面试比例,则笔试最终岗位排名在岗位招录人数2倍比例范围内的人员为面试比例范围内人员)。
资格复审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含不按时参加复审),审核单位将按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2次后,合格人数仍无法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网上确认。
递补人员名单和递补相关事宜于2015年7月14日在文山政务网(http://www.ynws.gov.cn/)和文山人社网(http://www.ynwsrs.gov.cn)进行公告,同时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考生参加递补,因考生报名所留电话更改等原因致使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是对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承诺参加后续考录环节意愿的再次确认。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应按时登录报名系统,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确认。未确认放弃的人员,按其参加资格复审所表达的意愿,视为承诺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已进行网上确认(含未确认放弃)的人员,出现违反承诺行为的,将按网上确认承诺书所述规则进行相应处理。
网上确认由确认、确认核对、确认表打印3个阶段组成。
确认时间:2015年7月24日9:00—2015年7月26日24:00。
确认核对时间:2015年7月27日9:00—2015年7月28日24:00。
确认表打印时间:2015年7月29日至面试前。
确认表是参加面试的必要凭据,确认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的人员,务必按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确认表。
网上确认后仍不足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开展面试,不再进行递补。
六、相关说明
1、资格复审工作由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届时将组织相关人员严格开展资格复审工作。
2、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违反考录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等情形的报考人员,将对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报考诚信承诺书》进行认定和处罚。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原标题:关于文山州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法检系统)资格复审和网上确认工作的公告
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