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光临启仕教育官方网站
  • 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公务员 > 新疆 > 正文

    2015新疆哈密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考察通知

    日期:2015-09-10 11:20:54   来源:

    各位考生:

    根据《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就哈密地区考录公务员考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通过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等环节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即日起登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党建网站下载《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考察表》,按照填报要求逐项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填报的信息应如实反映本人真实情况,考察中将对考生填写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的,责任自负)。《考察表》填写完毕后,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个人学籍(人事)档案(调档函由考察机关出具)及《考察表》于2015年9月18日前,交各考察机关(单位),接受考察。

    二、哈密地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由以下部门和单位负责:

    1、报考县(市)单位的考生,由县(市)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考察(党委部门单位组织部负责,政府部门单位人社局负责);联系电话:

    哈密市委组织部:2233607 哈密市人社局 :2251176

    巴里坤县委组织部:6824446巴里坤县人社局:6826403

    伊吾县委组织部:6720312伊吾县人社局:6720303

    2、报考地区公、检、法职位的考生(含县市公、检、法),分别由地区公安局、检察院、中级法院负责考察;

    联系电话:地区公安局: 2273035

    地区人民检察院:2375045

    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259378

    3、报考地直单位的考生,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由地区人社局负责考察;党群机关(含参公单位)由地委组织部负责考察。

    三、考察依照《自治区公务员考录简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考察结束后,考察机关(单位)提出考察建议,并在《考察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后于2015年9月18日前,分别报地委组织部和地区公务员局。

    各考察机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公务员考录简章》及招录单位用人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对考生做出评价,确保拟录用人员政治上合格,并具备良好的品行和履职素质,为地区选用优秀人才打下良好的基础。

    咨询电话: 地委组织部 2257305

    地区公务员局2233169

    原标题:关于对2015年哈密地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进行考察的通知

    哈密地委组织部

    哈密地区人社局

    哈密地区公务员局

    2015年9月9日

    相关热词搜索:新疆公务员考试
    启仕教育公考微信二码
    启仕简介启仕荣誉联系我们媒体关注法律声明免责声明人才招聘合作加盟
    Copyright@ 2012 www.qs101.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启仕教育 版权所有
    鲁ICP备160045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