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文职辅警人员66名。具体招聘计划见下表:
工作区 | 红桥区 | 总人数 |
66人 | ||
招聘对象 | 具有本市(市内六区及环城四区)非农业户口的人员 |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家庭主要成员中无刑事犯罪人员。
2.身体健康,无精神方面疾病,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无纹身,无吸毒史,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国家承认的大专、高职院校及以上学历。
5.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三、主要工作职责
辅助社区民警从事人口登记、治安巡逻、防范宣传、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矛盾化解等相关工作。
四、招聘流程、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招聘流程
发布公告、报名、缴费、笔试及计算机技能考核、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公示。
(二)报名和笔试缴费方式、时间及相关事宜
报名、笔试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
报名及缴费时间:自2015年12月25日9:00开始,至2016年1月4日17:00结束。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服务费,每人 45元。
(三)其它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笔试、资格审核、面试
(一)笔试和计算机技能考核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为文字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等内容。计算机技能考核考试内容为文字录入处理和EXCLE表格制作。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1月6日9:00至2016年1月9日17:00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2016年1 月10日9:00-10:30(具体地点和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
计算机技能考核时间:2016年1月10日11:00-11:45(具体地点和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 2016年1月14日9:00至2016年1月17日17: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
2016年1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4:00。
资格审核地址: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
资格审核合格者, 在报名网站上缴纳面试考试服务费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服务费45元。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
(三)面试
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
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16年1月20日9:00-22日17:00。
面试时间:1月23日周六(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生须知详见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六、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计算机技能考核、面试3:3: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30%+计算机技能考核成绩×3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计算机技能考核成绩取整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二)报考人员可于 2016年1月26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人员。体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查看报名网站)。
八、政审
政审由公安红桥分局组织进行。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条件,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公示
经笔试、计算机技能考核、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由公安红桥分局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及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安红桥分局按照文职辅助力量的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每人每月实发放工资2600元/月左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五险一金。
特别提示: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名咨询单位: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报名咨询:23266305 、23267111
公安红桥分局
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