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具有本县常住户口;身体条件和政审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相关规定;具有拟担任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爱公安事业。
2、男性,年龄在20周岁(含)以上30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交警支队非现勤辅警转岗人员可放宽年龄至45周岁(含)以下。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含)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公安交通管理外勤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7、交警支队非现勤辅警转岗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退伍军人、交警支队非现勤辅警转岗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招聘人数及职位
此次招聘共计37人,安排在交警支队各现勤大队外勤岗位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于2015年12 月19日在蓟县电视台发布招聘简章,同时在蓟县政务网(www.tjjx.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3日、24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蓟县人力社保局一楼西大厅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退伍军人退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照片处),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考务费90元。
(三)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公安蓟县分局组织,未按规定参加体测的,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测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退报名费一半。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能达标标准》。
(四)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由县人社局和公安蓟县分局共同组织实施。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205年12月底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面试结束后依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负,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2010年修订)和《体检操作手册》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六)政审。由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政审证明,录用单位进行复审。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
根据笔试、体测、面试、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发布招聘信息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因体检、政审、公示不符合要求以及自愿放弃聘用的,导致岗位出现空缺时,由招聘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确定递补,递补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公示无异议的,对拟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与县人力社保局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派遣到公安蓟县分局交警支队现勤大队外勤岗位工作。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续签下一年劳动合同。
六、相关待遇
(一)工资标准: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850元,浮动工资200元。
(二)保险待遇:上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三)聘用人员统一配发辅警制服。
七、日常管理
聘用人员统一按照《公安蓟县分局辅警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严格日常管理考核、考勤考纪,对违反办法规定的,予以批评、诫勉或扣发浮动工资,问题严重的,予以辞退,报县人力社保局解除合同。
咨询电话:(022)82823755 (022)82866001
公 安 蓟 县 分 局
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