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务员面试工作程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提高社会公信度,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本区2009年公开招考公务员面试工作主要措施公布如下:
一、面试考官全部市派
我区招考公务员面试评分工作全部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派的考官承担。市派考官实行入闱管理,断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区组织人事部门仅负责面试考生的组织管理及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报到后,由工作人员组织抽取面试序号,考生按序号参加面试。考生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后集中存放。
三、考官打分实行“盲打”
考生面试时,考官只需核对面试序号,在评分表上只填写考生序号并按号打分;考生答题时不得说出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及家庭等个人信息。
四、专用软件汇总成绩
面试题本由市统一提供。参加同一天面试的考生使用同一套题本,参加同一招考职位的考生由同一考官组进行面试。考官在评分表上为考生打完分数并签字后,由记分员将每位考官的打分结果录入“天津市公务员面试成绩汇总系统”,由专用软件自动生成面试成绩。
五、面试成绩及时公布
每个职位面试结束,在工作人员将该职位考生成绩汇总后,由主考官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在成绩单上签字。
六、派监督员全程监督
每个面试考场由区纪检监察部门选派监督员。监督员负责对去市领取题本、题本考前开封、考生抽序号、面试、公布成绩以及考生管理等各环节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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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组织部
区人事局
2009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