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关于2012年公开选拔市艺术研究所所长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完善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研究,拟向全市公开选拔上海艺术研究所所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说明
上海艺术研究所所长(正处级):本职位主要是执行党的文艺方针政策,领导规划和实施艺术科研基础理论、应用项目和课题的设计、推进;负责艺术科研主要学科的构建布局、队伍建设、成果推广和学术合作与交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领导、协调能力,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职务、职称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任副处级职务二年以上或现职正处级干部,具有相关专业职称;
(2)任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2年以上并具有部门负责人的管理工作经历;
(3)任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并具有部门负责人的管理工作经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5、有上海市户籍。
(二)职位要求
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具有从事社会科学和艺术研究工作经历(系相关领域领军人物或学科带头人优先考虑);有较强的艺术研究能力,能积极推动艺术研究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行政管理能力。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相关网站下载表格报名。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二)统一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理论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试题、组织考试、批阅登分等事宜委托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考试中心具体负责。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在领导能力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由相关的领导干部、有关方面的专家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
3、考试成绩。笔试与面试成绩分别按30%、70%比例加权计算为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般取合格以上成绩的前3名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报考人员的考试总分都未达到60分合格成绩的,则该职位空缺,取消后续工作。
(三)组织考察
考察由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任用意见。如无合适人选,则取消后续工作。
(四)决定任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报局党委会讨论后决定任用人选。对拟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示。会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履行任职手续。对决定任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
四、报名及考试和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2年5月10日至2012年5月30日。
(二)报名方法
报名人员下裁并填写《市文广局公开选拔上海艺术研究所所长报名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送市文广局组织人事处。
(三)联络方式
报名者将表格寄送到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组织人事处。
寄送地址:四川中路276号6楼
邮 编:200002
联 系 人:韩陈青 范玉
联系电话:021-23128117 021-23128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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