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青岛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015年青岛市考试录用公安人民警察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青岛市公务员考录公安人民警察职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名单(附件1)予以公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员。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二、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等额组织现场体能测评(附件1中,等额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标记为“Y”,待递补人员标记为“T”)。等额体能测评日期定于7月30日(周四),集合时间为上午7:30,集合地点在青岛市人才市场(海尔路178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三项。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
四、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以下简称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集合地点,统一乘车,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若参加等额体能测评人员有弃权或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在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缺考、不合格人员及递补人员名单将于7月30日22:00以前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递补人员集中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当天如遇恶劣天气不能进行,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生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确认身份。考生自备运动鞋(不准穿钉子鞋)、运动装。可携带饮用水、毛巾和少量食品,不得携带与体能测评无关的其他用品。
六、体能测评过程中考生要服从引导员指挥,按时到位。考生故意犯规,或不服从裁判判罚,直接取消考生参加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其他相关事宜按照《2015年青岛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015年青岛市考试录用公安人民警察公告》等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2-85912365
监督电话:15698110179
原标题:关于公布2015年青岛市公务员考录公安人民警察职位和司法警察职位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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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青岛市公务员考录公安人民警察职位和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名单.xls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