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东威海市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的通知
根据《2012年威海市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现将2012年威海市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人员范围: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体能素质测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时间和地点:
集合时间:5月31日上午8:30前、下午13:30前(参加上午或下午测评由考生自定);
集合地点:威海市公安局(文化中路89号)北门院内;
测评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三、测评项目及标准:
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单参加测评;
(2)考生在上午分组测评开始后,未到达测评现场的,不参加上午测评,下午在分组测评开始后未到达测评现场的,视为自动弃权;
(3)考生自备运动物品,体能测评当天如遇恶劣天气不能进行,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12年威海市考试录用公安人民警察简章》等相关规定执行。
威海市公安局咨询电话:0631-519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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