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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山东烟台市莱山区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通知

    日期:2012-05-02 10:36:16   来源:

    2012年山东烟台市莱山区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通知

    根据《烟台市2012年招考公务员简章》规定,现将2012年烟台市莱山区招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面试前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范围

    烟台市2012年招考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已于4月26日对外公布,具体可登录烟台市莱山区政府网站(www.ytlaishan.gov.cn)查询。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2年5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在莱山区委组织部干部科(莱山区政府办公大楼601房间,市内乘1、5、7、18、23、33、50、53、55、62路车到迟家下车向东500米,乘10、17、51、59、61路莱山区政府下车)对报考莱山区公务员职位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工作安排

    (一)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材料。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亲自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户口证明、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非应届毕业生报考面向社会招考职位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2年3月1日之前取得;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或学位认证手续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在2012年3月1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3、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4、招考职位有其他要求的,均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提交的所有材料,除照片外均须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的工作流程。(1)提交材料、资格审查。考生到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2)考生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同时考生签字领取面试通知书。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提前书面告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公务员招考面试工作,定于5月19日进行,面试相关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其他事宜请注意浏览莱山区政府网(http://www.ytlaishan.gov.cn/)。

    咨询电话:0535-6891572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山东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网

    中共烟台市莱山区委组织部

    烟台市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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